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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校

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时间:2016年03月02日 信息来源:宁夏师范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教务处 高广胜/文】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2013年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75号),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教育部为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针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2006年升本以来,学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全面开展和加强本科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教育部评估专家组一行9人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和评估指标体系要求,通过听课、深度访谈、走访、座谈、材料调阅、考察实习实训基地等方式,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价。评估专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发展战略、办学特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方向。根据评估专家组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确立了“开放办学,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学理念,制订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推进安排表,深入开展了评估整改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办学实力不断增强,本科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学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我校从此迈入合格本科院校的行列,必将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充分认识和理清现状与发展目标存在的差距,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张敏 马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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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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